加拉太書

加 1: 1 作使徒的保羅(不是由於人,也不是藉著人,乃是藉著耶穌基督,與

叫他從死裡復活的父神)

加 1: 2 和一切與我同在的眾弟兄,寫信給加拉太的各教會。

加 1: 3 願恩惠、平安從父神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!

加 1: 4 基督照我們父神的旨意,為我們的罪捨己,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

代。

加 1: 5 但願榮耀歸於神,直到永永遠遠。阿們!

加 1: 6 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,去從別的福音。

加 1: 7 那並不是福音,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,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。

加 1: 8 但無論是我們,是天上來的使者,若傳福音給你們,與我們所傳給你

們的不同,他就應當被咒詛。

加 1: 9 我們已經說了,現在又說,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,與你們所領受的不

同,他就應當被咒詛。

加 1: 10 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﹖還是要得神的心呢﹖我豈是討人的喜歡麼﹖

若仍舊討人的喜歡,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。

加 1: 11 弟兄們,我告訴你們,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。

加 1: 12 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,也不是人教導我的,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

的。

加 1: 13 你們聽見我從前在猶太教中所行的事,怎樣極力逼迫殘害神的教會。

加 1: 14 我又在猶太教中,比我本國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,為我祖宗的遺傳

更加熱心。

加 1: 15 然而,那把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、又施恩召我的神,

加 1: 16 既然樂意將他兒子啟示在我心裡,叫我把他傳在外邦人中,我就沒有

與屬血氣的人商量,

加 1: 17 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,惟獨往亞拉伯去,後又

回到大馬色。

加 1: 18 過了三年,纔上耶路撒冷去見磯法,和他同住了十五天。

加 1: 19 至於別的使徒,除了主的兄弟雅各,我都沒有看見。

加 1: 20 我寫給你們的不是謊話,這是我在神面前說的。

加 1: 21 以後我到了敘利亞和基利家境內。

加 1: 22 那時,猶太信基督的各教會都沒有見過我的面。

加 1: 23 不過聽說那從前逼迫我們的,現在傳揚他原先所殘害的真道。

加 1: 24 他們就為我的緣故,歸榮耀給神。

加 2: 1 過了十四年,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,並帶著提多同去。

加 2: 2 我是奉啟示上去的,把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,對弟兄們陳說;卻

是背地裡對那有名望之人說的,惟恐我現在,或是從前,徒然奔跑。

加 2: 3 但與我同去的提多,雖是希利尼人,也沒有勉強他受割禮;

加 2: 4 因為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,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,要

叫我們作奴僕。

加 2: 5 我們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,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

你們中間。

加 2: 6 至於那些有名望的,不論他是何等人,都與我無干。神不以外貌取人

。那些有名望的,並沒有加增我甚麼,

加 2: 7 反倒看見了主託我傳福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,正如託彼得傳福音給那

受割禮的人。

加 2: 8 (那感動彼得、叫他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的,也感動我,叫我為外邦

人作使徒;)

加 2: 9 又知道所賜給我的恩典,那稱為教會柱石的雅各、磯法、約翰,就向

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,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裡去,他們往受割

禮的人那裡去。

加 2: 10 只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;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。

加 2: 11 後來,磯法到了安提阿;因他有可責之處,我就當面抵擋他。

加 2: 12 從雅各那裡來的人未到以先,他和外邦人一同喫飯,及至他們來到,

他因怕奉割禮的人,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。

加 2: 13 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,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。

加 2: 14 但我一看見他們行的不正,與福音的真理不合,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

說:你既是猶太人,若隨外邦人行事,不隨猶太人行事,怎麼還勉強

外邦人隨猶太人呢﹖

加 2: 15 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,不是外邦的罪人;

加 2: 16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,乃是因信耶穌基督,連我們也信了基督

耶穌,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,不因行律法稱義;因為凡有血氣的,沒

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。

加 2: 17 我們若求在基督裡稱義,卻仍舊是罪人,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麼﹖

斷乎不是!

加 2: 18 我素來所拆毀的,若重新建造,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。

加 2: 19 我因律法,就向律法死了,叫我可以向神活著。

加 2: 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

活著;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;他是愛我,為

我捨己。

加 2: 21 我不廢掉神的恩;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,基督就是徒然死了。

加 3: 1 無知的加拉太人哪,耶穌基督釘十字架,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,誰又

迷惑了你們呢﹖

加 3: 2 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:你們受了聖靈,是因行律法呢﹖是因聽信福音

呢﹖

加 3: 3 你們既靠聖靈入門,如今還靠肉身成全麼﹖你們是這樣的無知麼﹖

加 3: 4 你們受苦如此之多,都是徒然的麼﹖難道果真是徒然的麼﹖

加 3: 5 那賜給你們聖靈,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,是因你們行律法呢﹖是因

你們聽信福音呢﹖

加 3: 6 正如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

加 3: 7 所以,你們要知道:那以信為本的人,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。

加 3: 8 並且聖經既然豫先看明,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,就早已傳福音給亞

伯拉罕,說:萬國都必因你得福。

加 3: 9 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。

加 3: 10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,都是被咒詛的;因為經上記著:凡不常照律法書

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詛。

加 3: 11 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,這是明顯的;因為經上說,義人

必因信得生。

加 3: 12 律法原不本乎信,只說:行這些事的,就必因此活著。

加 3: 13 基督既為我們受(原文是成)了咒詛,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;

因為經上記著: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。

加 3: 14 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,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,使我們因信得著

所應許的聖靈。

加 3: 15 弟兄們,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:雖然是人的文約,若已經立定了,就

沒有能廢棄或加增的。

加 3: 16 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。神並不是說眾子孫,指著許

多人,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,指著一個人,就是基督。

加 3: 17 我是這麼說,神豫先所立的約,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

,叫應許歸於虛空。

加 3: 18 因為承受產業,若本乎律法,就不本乎應許;但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

賜給亞伯拉罕。

加 3: 19 這樣說來,律法是為甚麼有的呢﹖原是為過犯添上的,等候那蒙應許

的子孫來到,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。

加 3: 20 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;神卻是一位。

加 3: 21 這樣,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麼﹖斷乎不是!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

的律法,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。

加 3: 22 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,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,歸給那信的

人。

加 3: 23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,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直圈到那將

來的真道顯明出來。

加 3: 24 這樣,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,引我們到基督那裡,使我們因信稱義

加 3: 25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,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。

加 3: 26 所以,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。

加 3: 27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。

加 3: 28 並不分猶太人、希利尼人,自主的、為奴的,或男或女,因為你們在

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。

加 3: 29 你們既屬乎基督,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,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。

加 4: 1 我說那承受產業的,雖然是全業的主人,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

無分別,

加 4: 2 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,直等他父親豫定的時候來到。

加 4: 3 我們為孩童的時候,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,也是如此。

加 4: 4 及至時候滿足,神就差遣他的兒子,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

加 4: 5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,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。

加 4: 6 你們既為兒子,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(原文作我們)的心,呼

叫:阿爸!父!

加 4: 7 可見,從此以後,你不是奴僕,乃是兒子了;既是兒子,就靠著神為

後嗣。

加 4: 8 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,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;

加 4: 9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,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,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

無用的小學,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﹖

加 4: 10 你們謹守日子、月分、節期、年分。

加 4: 11 我為你們害怕、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。

加 4: 12 弟兄們,我勸你們要像我一樣,因為我也像你們一樣。你們一點沒有

虧負我。

加 4: 13 你們知道我頭一次傳福音給你們,是因為身體有疾病。

加 4: 14 你們為我身體的緣故受試煉,沒有輕看我,也沒有厭棄我,反倒接待

我,如同神的使者,如同基督耶穌。

加 4: 15 你們當日所誇的福氣在那裡呢﹖那時你們若能行,就是把自己的眼睛

剜出來給我,也都情願。這是我可以給你們作見證的。

加 4: 16 如今我將真理告訴你們,就成了你們的仇敵麼﹖

加 4: 17 那些人熱心待你們,卻不是好意,是要離間你們(原文是把你們關在

外面),叫你們熱心待他們。

加 4: 18 在善事上,常用熱心待人原是好的,卻不單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纔這

樣。

加 4: 19 我小子阿,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,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。

加 4: 20 我巴不得現今在你們那裡,改換口氣,因我為你們心裡作難。

加 4: 21 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以下的人,請告訴我,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麼﹖

加 4: 22 因為律法上記著,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,一個是使女生的,一個是自

主之婦人生的。

加 4: 23 然而,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;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

許生的。

加 4: 24 這都是比方: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。一約是出於西乃山,生子為奴,

乃是夏甲。

加 4: 25 這夏甲二字是指著亞拉伯的西乃山,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,因耶路

撒冷和他的兒女都是為奴的。

加 4: 26 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,他是我們的母。

加 4: 27 因為經上記著:不懷孕、不生養的,你要歡樂;未曾經過產難的,你

要高聲歡呼;因為沒有丈夫的,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。

加 4: 28 弟兄們,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,如同以撒一樣。

加 4: 29 當時,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,現在也是這樣。

加 4: 30 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﹖是說:把使女和他兒子趕出去!因為使女的

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。

加 4: 31 弟兄們,這樣看來,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,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。

加 5: 1 基督釋放了我們,叫我們得以自由。所以要站立得穩,不要再被奴僕

的軛挾制。

加 5: 2 我保羅告訴你們,若受割禮,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。

加 5: 3 我再指著凡受割禮的人確實的說,他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。

加 5: 4 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,是與基督隔絕,從恩典中墜落了。

加 5: 5 我們靠著聖靈,憑著信心,等候所盼望的義。

加 5: 6 原來在基督耶穌裡,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,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

信心纔有功效。

加 5: 7 你們向來跑得好,有誰攔阻你們,叫你們不順從真理呢﹖

加 5: 8 這樣的勸導不是出於那召你們的。

加 5: 9 一點麵酵能使全團都發起來。

加 5: 10 我在主裡很信你們必不懷別樣的心;但攪擾你們的,無論是誰,必擔

當他的罪名。

加 5: 11 弟兄們,我若仍舊傳割禮,為甚麼還受逼迫呢﹖若是這樣,那十字架

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。

加 5: 12 恨不得那攪亂你們的人把自己割絕了。

加 5: 13 弟兄們,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,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

的機會,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。

加 5: 14 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。

加 5: 15 你們要謹慎,若相咬相吞,只怕要彼此消滅了。

加 5: 16 我說,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,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。

加 5: 17 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,聖靈和情慾相爭,這兩個是彼此相敵,使你們

不能作所願意作的。

加 5: 18 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,就不在律法以下。

加 5: 19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,就如姦淫、污穢、邪蕩、

加 5: 20 拜偶像、邪術、仇恨、爭競、忌恨、惱怒、結黨、紛爭、異端、

加 5: 21 嫉妒(有古卷在此有:兇殺二字)、醉酒、荒宴等類。我從前告訴你

們,現在又告訴你們,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。

加 5: 22 聖靈所結的果子,就是仁愛、喜樂、和平、忍耐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實

加 5: 23 溫柔、節制。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。

加 5: 24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,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

了。

加 5: 25 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,就當靠聖靈行事。

加 5: 26 不要貪圖虛名,彼此惹氣,互相嫉妒。

加 6: 1 弟兄們,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,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

挽回過來;又當自己小心,恐怕也被引誘。

加 6: 2 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,如此,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。

加 6: 3 人若無有,自己還以為有,就是自欺了。

加 6: 4 各人應當察驗自己的行為;這樣,他所誇的就專在自己,不在別人了

加 6: 5 因為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。

加 6: 6 在道理上受教的,當把一切需用的供給施教的人。

加 6: 7 不要自欺,神是輕慢不得的。人種的是甚麼,收的也是甚麼。

加 6: 8 順著情慾撒種的,必從情慾收敗壞;順著聖靈撒種的,必從聖靈收永

生。

加 6: 9 我們行善,不可喪志;若不灰心,到了時候就要收成。

加 6: 10 所以,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,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。

加 6: 11 請看我親手寫給你們的字是何等的大呢!

加 6: 12 凡希圖外貌體面的人都勉強你們受割禮,無非是怕自己為基督的十字

架受逼迫。

加 6: 13 他們那些受割禮的,連自己也不守律法;他們願意你們受割禮,不過

要藉著你們的肉體誇口。

加 6: 14 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,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;因這十字架,

就我而論,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;就世界而論,我已經釘在十字架

上。

加 6: 15 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,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。

加 6: 16 凡照此理而行的,願平安、憐憫加給他們,和神的以色列民。

加 6: 17 從今以後,人都不要攪擾我,因為我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。

加 6: 18 弟兄們,願我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在你們心裡。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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