給林春生.
高天民. 陳進興. 的一封信. 後記
的純真無辜少女全身剝光. 雙手反綁.
盡其一切無所不能
的凌辱.
當你們的魔手像毒蛇般在她的軀體下流的游走時.
她內心所感受的恐懼和痛苦.
那種被撕裂的絕望. 被摧殘
被羞辱. 豈只是 (我現在很痛苦 ) 所能形容的.
當你們剁
下她的手指. 甚至凌辱後再加以殘害.
相信她的冤魂會永
遠縈繞著你們. 永遠. 永遠..............
如此無辜的少女. 成為社會道德淪喪下的犧牲品. 慘
死在由父母遺傳因子之潛在暴力遺傳.
家庭的不當教育.
扭曲的社會道德價值之下. 好逸惡勞. 投機取巧獲取暴利.
貪圖享受. 視錢如命.
貪婪無恥. 她. 豈是我們發出的怒
吼就能能夠慰她在天之靈? 償命吧────你們
這些人如果被抓到. 在監獄裡等候伏法時. 也是關在
獨居房. 槍決之前. 也是喝瓶高梁. 在不省人事的狀態下.
被一槍打死. 毫無痛苦可言.
對他們死去的靈魂. 不會有
任何的痛苦. 對整個社會.
會有教化的作用嗎? 過去那麼
多綁匪不也是如此? 為什麼會有那麼多綁匪無視乎於法律
的存在呢? 因為他們都知道.
犯下再大的案. 也不過是在
昏迷中死去. 毫無痛苦可言.
所以前仆後繼的一犯再犯.
誰會是下一個? 誰來遏止呢?